THE COMPLETE GROUP INSURANCE
臺北市 | 新北市 | 桃園市 | 臺中市 | 臺南市 | 高雄市 | 基隆市 | 新竹市 | 嘉義市 | 新竹縣 |
苗栗縣 | 彰化縣 | 南投縣 | 雲林縣 | 嘉義縣 | 屏東縣 | 宜蘭縣 | 花蓮縣 | 臺東縣 | 澎湖縣 |
服務每一縣市:
人身保險公司 |
財產保險公司 |
相關網站 |
|
|
|||||
|
|
||||
團體傷害醫療保險 |
|||||
團體重大疾病保 |
|||||
本網站所介紹之保險商品簡介僅供參考,詳細內容以保單條款為準。
團保+團體職災保險+僱主意外責任保險=僱主更有保障
團保+團體職災保險+僱主意外責任保險=僱主更有保障
免費協助詢價電話 : 0922-629-649
LINE ID :a0922629649
團保 + 團體職災保險 + 僱主意外責任保險 = 僱主更有保障
LINE ID:a0922629649
有勞保、健保、團保職災,為什麼還需要僱主意外責任保險?
案例:
某員工在工地因為設施不當從二樓墜地身亡,法院判決僱主應賠償500萬元,依勞基法規定,僱主補償的金額為200萬元,僱主幫員工投保勞保及團保之職災險,受領人可獲200萬元之死亡及喪葬津貼之補償。法院判決應賠償之500萬元不能扣除勞保及商業保險之團體職災保險之補償(二者相加等於勞基法規定之補償金),僱主仍應賠付500萬元足額之賠償金。若僱主在事故前有投保僱主意外責任保險500萬元,僱主賠償之500萬元全數可由保險公司支付。
勞保、健保、僱主意外責任保險、團保之不同處 |
|||
類 別 |
勞 保、健保 |
僱主意外責任保險 |
團保(以職災險為例) |
保險性質 |
社會保險 (強制投保)。 |
商業保險 (非強制投保) 。 |
商業保險 (非強制投保) 。 |
保險人 |
勞保局、健保署。 |
產險公司。 |
壽險、產險公司。 |
被保險人 |
受僱人。 |
僱主。 |
受僱人(含僱主) 。 |
要保人 (投保單位) |
僱主。 |
僱主。 |
僱主。 |
保險承保範圍 |
勞工之死亡、殘廢、傷病、醫療、生育、老年、 失業…。 |
僱主侵權行為之法律賠償 責任。 |
被保險人工資、生活津貼、 殘廢、死亡給付及醫療補償(產險)等。 |
可否填補僱主之侵權行為之賠償責任 |
不可以。 |
可以。 |
不可以。 註1 |
勞保、健保、僱主意外責任保險、團保(含職災保險)對於員工及僱主的保障缺一不可,四者都有其不同任務,相異點如下:
勞保、健保是政府強制規定投保的社會保險,僱主意外責任保險及團保未具有強制性投保,所以往往被企業所忽略。以下案例說明商業保險的重要性。
連絡電話 :0922-629-649